马涛 通讯员刘益辛 王嘉茵
2026-04-03 18:46
近日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调解办结一起特殊民事纠纷:市民甲某亡夫预购10余年的预留墓穴被错占5年,法院兼顾情理法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,由园方协调同园相邻墓穴并免除管护费,既尊重“入土为安”习俗,也圆了逝者与父母同葬的遗愿。
一处“错占”的墓穴
十多年前,乙某为了百年后与父母同园而葬,在某陵园购置了三处相邻墓穴,其中3号墓穴预留给自己。不料乙某在去年突发疾病离世,其妻甲某为办理安葬事宜来到陵园,却发现3号墓穴早已被他人占用5年之久。
原来,本应安葬在相邻编号为3A墓穴的逝者,因园方管理疏漏,被错葬于此。园方虽承认存在过错,却认为错葬本身是其他逝者家属所为,不愿单独担责。
调解成为唯一“出口”
预先购置的墓穴已无空位,眼看丈夫遗愿落空,甲某诉至横琴法院,请求解除墓穴买卖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后认为,若强行判决迁葬,不仅与“入土为安”的传统观念相悖,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;然而,若判令解除合同,乙某的遗愿将再无着落。
“这不是一纸判决能了结的事。”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,力求找到兼顾各方权益、契合情理法理的解决方案。
让孝心与安宁同时“归位”
“墓穴不是普通商品,”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一起做思想工作,首先让园方试着换位思考,“生者选它,是为逝者寻一个归处,也是为自己留一份念想。乙某托付给你们十几年,妻子来办理安葬事宜时却发现墓穴已被占用,这份责任难以简单归为‘管理疏漏’,也不应推诿他人。”
面对甲某的诉求,法官表示理解,她并非只为争个对错,而是想替乙某讨个交代。便不断耐心劝解,告知她解约、赔偿虽能维权,但诉讼周期较长。而且,其他逝者已安葬5年,此时强行迁葬对两家都会造成困扰。乙某想与父母同园的心愿,可以换个方式成全。
几轮沟通下来,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,达成调解协议的首要内容,即:不迁葬,不毁约。并且,园方为乙某协调位置相邻的另一处墓穴,让他仍能与父母同园而葬,同时免除管护费用,作为对甲某造成损失的补偿。
乙某十多年前许下的心愿,最终没有落空。
近日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调解办结一起特殊民事纠纷:市民甲某亡夫预购10余年的预留墓穴被错占5年,法院兼顾情理法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,由园方协调同园相邻墓穴并免除管护费,既尊重“入土为安”习俗,也圆了逝者与父母同葬的遗愿。
一处“错占”的墓穴
十多年前,乙某为了百年后与父母同园而葬,在某陵园购置了三处相邻墓穴,其中3号墓穴预留给自己。不料乙某在去年突发疾病离世,其妻甲某为办理安葬事宜来到陵园,却发现3号墓穴早已被他人占用5年之久。
原来,本应安葬在相邻编号为3A墓穴的逝者,因园方管理疏漏,被错葬于此。园方虽承认存在过错,却认为错葬本身是其他逝者家属所为,不愿单独担责。
调解成为唯一“出口”
预先购置的墓穴已无空位,眼看丈夫遗愿落空,甲某诉至横琴法院,请求解除墓穴买卖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后认为,若强行判决迁葬,不仅与“入土为安”的传统观念相悖,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;然而,若判令解除合同,乙某的遗愿将再无着落。
“这不是一纸判决能了结的事。”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,力求找到兼顾各方权益、契合情理法理的解决方案。
让孝心与安宁同时“归位”
“墓穴不是普通商品,”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一起做思想工作,首先让园方试着换位思考,“生者选它,是为逝者寻一个归处,也是为自己留一份念想。乙某托付给你们十几年,妻子来办理安葬事宜时却发现墓穴已被占用,这份责任难以简单归为‘管理疏漏’,也不应推诿他人。”
面对甲某的诉求,法官表示理解,她并非只为争个对错,而是想替乙某讨个交代。便不断耐心劝解,告知她解约、赔偿虽能维权,但诉讼周期较长。而且,其他逝者已安葬5年,此时强行迁葬对两家都会造成困扰。乙某想与父母同园的心愿,可以换个方式成全。
几轮沟通下来,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,达成调解协议的首要内容,即:不迁葬,不毁约。并且,园方为乙某协调位置相邻的另一处墓穴,让他仍能与父母同园而葬,同时免除管护费用,作为对甲某造成损失的补偿。
乙某十多年前许下的心愿,最终没有落空。
-我已经到底线啦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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